銓敘部函送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與〈簡式〉修正格式及填寫範例各1份 2013年4月10日 ... 主旨:銓敘部函送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與〈簡式〉修正格式及填寫範例各1份,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100.01.03.局考字第1000021641號 - 行政令函-全國 ... 您現在的位置:全國人事法規釋例> 行政令函 ... 有關各機關實施人力控留措施應遵循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之規定 ... 說明: 一、為維持為民服務品質,往例於每年農曆春節 連續假期前通函各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前、後1日上班日應實施 ...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9款研修方向會議議程 主席致詞 承辦單位報告 討論事項: 公務人員任用法(以下簡稱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9款「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不得任用」之規定,經本部審慎研議後擬仍予刪除,是否妥適?請 討論。 本部就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9款刪除後訂定之相關配套措施,是否 ...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修正草案研商會議議程 公務人員任用法(以下簡稱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9款「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不得任用」之規定,經本部審慎研議後擬仍予刪除,是否妥適?請討論。 2. 本部就任用 ...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修正草案 公務人員任用法(以下簡稱本法)前奉 總統於九十九年七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以本法 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九款(以下簡稱本款)「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不得任用為 ...
對修正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一項九款之評析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憲政(析) 091-040 號 March 08, 2007 對修正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一項九款之評析 憲政法制組顧問 許毓圃 關鍵字: 公務人員任用法 精神疾病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一條、第十一條之一、第三十六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公務人員任用法(以下簡稱本法)前奉 總統於九十九年七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以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九款(以下簡稱本款)「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規定,實務執行原係依八十年 ...
精神病患得否擔任公務人員?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值得注意的是,本法第28條歷年修正,對其中「精神病」部分有所變動。民國91年1月29日修正前原條文為「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民國91年1月29日修正為「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疾病者」,民國97年1月16日卻又修正回「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
立法院全球資訊網-立法委員-劉建國任內推動法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修正草案 立委劉建國的任內推動法案,修正草案相關資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修正草案 ... 立法委員劉建國、余天、蘇震清、高志鵬、邱議瑩等20人,有鑒於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9款自民國75年通過立法以來便未曾修正,盱衡24年間時空變動,精神病 ...
銓敍部全球資訊網[ 法規司 ] 中華民國100年1月6日銓敘部部法三字第0993296402號令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9款規定之「精神病」認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