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修正草案研商會議議程

公務人員任用法(以下簡稱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9款「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不得任用」之規定,經本部審慎研議後擬仍予刪除,是否妥適?請討論。 2. 本部就任用 ...

www.mof.gov.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