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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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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修正草案
公務人員任用法(以下簡稱本法)前奉 總統於九十九年七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以本法 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九款(以下簡稱本款)「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不得任用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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