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法規查詢系統 - 法規列表 空氣污染防制 (具法規命令性質之公告) 1.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引擎使用之液體燃料超過限值或種類者,為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96.10.19.修正) 2.火化場、輪胎裂解製程、電力業汽電共生業燃煤鍋爐、觸媒再生製程...等固定污染源,應每二年定期檢測 ...
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
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 十七 條 前條空氣污染防制費除營建工程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徵收外,由中央主管機關徵收。中央主管機關由固定污染源所收款項 應以百分之六十比例將其撥交該固定污染源所在直轄市、縣(市)政
19.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 - 環保法規查詢系統- 全部法條 一、營建工程排放總懸浮微粒,其應繳之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如 附表。 二、費 ... 之公告費率計算之空氣污染防制費費額,較本公告費率計算之費額 為低者,適用 ...
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 - 歡迎光臨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本細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七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 第 31 條 本法第三十條第一項所稱緊急應變措施,指下列各款情形之一: 一 足以即時控制大量排放,使固定污染源回復常態之各項污染控制措施 。 二 停止生產作業之一部或 ...
空氣污染防制法 - 歡迎光臨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方式、計算方式、繳費流程、繳納期限、繳費金額不 足之追補繳、污染物排放量之計算方法等及其他應 ... 第 31 條 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 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 產生 ...
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44條(罰則三) 無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而燃燒易生特殊有害健康之物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易生特殊有害健康之物質及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45條(罰則四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空氣污染防制 (一) 由本市依營建工程施工規模分級費率,直接徵收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固定污染源實際排放量徵收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之空氣污染防制費,並撥交本市一定比例防制費,成立高雄市空氣污染防制基金,專款專用於 ...
2.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本辦法依空氣污染防制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專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 營建工地:指營建工程基地、施工或堆置物料之區域。 二、 全阻隔式圍 ... 二、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規定得免徵收者。 三、其他經中央 ...
臺北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網站 ─ 空污費徵收 5 臺北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末期 費用申繳 暨退(補)費 申報表 2013-9-6 6 臺北市營建工程空污 費首期申報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