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國籍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多重國籍 ,是指一個人同時具有多於一個國家的國籍,例如同時具有兩個國家的國籍(在此情況下又可稱之為 雙重國籍 )。
立院通過放寬公務員雙重國籍規定 立法院昨日上午三讀通過「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未來機要人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將由考試院訂定,同時也放寬過去雙重國籍者不得任職公務人員的規定。
請問雙重國籍可以任職公務人員嗎? - Yahoo!奇摩知識+ 補充一下. 我國公務人員任用規定是不能具備雙重國籍的.不過, 目前並沒有要你出示證明.所以也是有人有雙重國籍但乃具有公務員身份. 除非政策改變要清查國籍,不然應該不會有人發現. 不過事後若發現,風險就要承擔.有刑責及賠償問題
請問公務員或公職人員都不能有雙重國籍嗎? - Yahoo!奇摩知識+ 公務員或公職人員都不能有雙重國籍嗎?為什麼之前扁政府的外交官有好幾個都有雙重國籍呢?台灣聽說幾十萬人都有雙重國籍,他們忠誠度都有問題嗎?他們都不能領消費券嗎?
公務員若雙重國籍 將追回薪俸 - Yahoo奇摩新聞 閱讀Yahoo奇摩新聞上的「公務員若雙重國籍 將追回薪俸」。 立法院院會今天(4日)三讀通過「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修正案」,未來公務員若因為雙重國籍而被撤銷任用資格,所支領的俸給和給付都將被追回。根據三讀通過的條文 ...
公務人員(含政務人員)具結書 公務人員(含政務人員)具結書 (本人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第二款(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之情事。(本人兼具外國國籍,現正辦理申請放棄該外國國籍手續中,並於民國 年 月 ...
雙重國籍公務員 撤職並追回薪資 | 蘋果日報 【李英婷、唐鎮宇╱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公務人員任用法》修正案,明訂未來公務人員若因具雙重國籍而被撤銷任用資格,所支領的薪資及其他給付都將被追回。不過,這項修法不溯及既往,也不適用立委等
自由電子報 - 立院初審通過/公務員雙重國籍 可追討俸給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修正草案」,增列公務員因雙重國籍遭撤職者,須繳還已領薪俸。條文若經三讀通過,如再發生前國民黨立委李慶安雙重國籍案,將
立院/公務員具「雙重國籍」者 追還薪資及其他給付 | ETtoday政治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立法院院會4日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明定雙重國籍者擔任公務人員,被發現而撤銷任用者,應「追還薪資及其他給付」。另外,修正通過的條文也刪除「經合格醫生證明有精神病」文字,保障精神障礙
| <立法>「公務人員任用法」修正通過重點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立法院院會於九十一年元月八日上午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重點如下: 配合國籍法之修正,增訂放寬具雙重國籍者,符合相關規定者,得被任用為公務人員,解決具雙重國籍的常任文官任用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