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4日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明定雙重國籍者擔任公務人員,被發現而撤銷任用者,應「追還薪資及其他給付」。另外,修正通過的條文也刪除「經合格醫生證明有精神病」文字,保障精神障礙
www.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