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 <立法>「公務人員任用法」修正通過重點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立法院院會於九十一年元月八日上午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重點如下: 配合國籍法之修正,增訂放寬具雙重國籍者,符合相關規定者,得被任用為公務人員,解決具雙重國籍的常任文官任用爭議。

www.lawtw.com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