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身分法篇)實例解說 - 空大人服務電子報 55 每人繼承1/4,即120萬元(民法第1138條、1144條第1款)。戊男與丙 女早於甲男死亡,依民法第1140條之規定,戊男之應繼分由A子繼承,得120萬元,丙女之應繼分由庚女與辛女平均繼承,各得60萬元。 【例題二】同時死亡不具備同時存在之代位繼承
九、何謂代位繼承,試舉例說明之? -《天秤座 法律網》 惟丙於繼承前死亡,由丙之子A、B代位繼承,養女戊為擬制血親,其繼承順序及應繼分同於婚生子。乙為甲之配偶,為當然繼承人。故甲之法定繼承人及其應繼分為:乙應繼分四分之一,丁應繼分四分之一,戊應繼分四分之一。
關於繼承人之應繼分與特留分(下) 一、何謂代位繼承 : 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規定之第一順位之繼承人「直系血親 卑 親屬」,包括子女、孫子女、曾孫子女等,惟法律明定親等近者為先(參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亦即有子女者由子女繼承,無子女者則由孫子女繼承,無孫子 ...
關於繼承人之應繼分與特留分(下) 一、何謂代位繼承:. 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規定之第一順位之繼承人「直系血親卑親屬」,包括子女、孫 ...
五、何謂代位繼承?其要件為何? 原題目為何謂代位繼承?其 ... 原題目為何謂代位繼承?其要件為何?但誤植為何謂拋棄繼承?其意義、程序及效力各為何?且答案亦為 ...
法律信箱:繼承人死亡直系卑親屬可代位| 蘋果日報 2014年2月26日 - 依《民法》繼承篇規定,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也就是被繼承人死亡前),發生死亡或其他喪失繼承權情形時,可由繼承人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
law_QA_001 - 瑞美地政士(代書)事務所 law_009 「 代位繼承」與「再轉繼承」有何不同? 依據 民法1140條規定 ※ 代位繼承: (1)第 1140條 ( 代位繼承) ...
CILO -- 中華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 繼承順序及代位繼承 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繼承之開始首先應決定何人得為繼承人,亦即先要確定繼承之順序為何?我民法規定各種繼承人之順序及其應繼分如下:. 一、第一順序為 ...
拋棄繼承子女不可代位繼承@ 黃杰稅務E部落:: 痞客邦PIXNET :: 2010年4月18日 - 若王先生拋棄繼承,甲乙丙可否主張代位繼承?如前所述,代位繼承乃為維持子股之公平, ...
代位繼承製度- 台灣Wiki 具備以上 要件時, 代位繼承人以被 代位繼承人之順序進行繼承。在繼承時, 代位繼承人只能繼承被代位人的應繼份額。如果有兩個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