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報定存單 遺產稅罰一倍 陳駿為 2006/10/04 據台北市國稅局表示,日前查核被繼承人某甲的遺產稅案時,納稅義務人共漏報四筆定期存款及尚未屆入息日的應計利息共計4,500萬元,除補徵應納遺產稅額2,250萬元外,並按漏稅額處一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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