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月未親自辦理失業再認定,或未於辦理失業再認定時,提供至少2次以上之求職紀錄。 給付標準、期限為何 一、 給付標準: 失業給付自申請人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之第15日起算,每月發給1次。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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