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宜蘭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辦理本縣衛生管理事項,特依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三條第二項及宜蘭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規程。 第二條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以下簡稱本局)置局長一人,承縣長之命,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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