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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資產分類與帳務處理原則 一、 資產分類 管理上,將資產分為下列兩大類: (一) 固定資產 指依法令規定購置設備,其耐用年限在2年以上,且價值超過稅法規定者(現行規定為6萬元),列為固定資產,亦稱「資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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