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條 本會名稱為台灣室內環境品質管理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 二 條 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以促進室內空氣及環境品質健康為宗旨。 第 三 條 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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