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SRVAU: 擬結婚通知書 - 澳洲總領事館

按《1961婚姻法》規定,申請人必須發出書面的擬結婚通知書予經授權的婚姻監禮人,方能在澳洲舉行合法的婚禮。為此澳洲司法部特別制訂「擬結婚通知書 」(Notice of Intended Marriage) 表格,該表格及有關資料可在以下連結下載:

www.hongkong.china.embassy.gov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