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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My--PIXNET: 勞基法相關規定 - yam天空部落

http://blog.baby-kids.com.tw/print.php?articleId=5482&blogId=11 產假和勞保給付相關須知 星期日, 17th 十月 2004 現行產假規定 勞基法第五十條規定「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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