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社區發展協會如無任何營業或作業組織收入,僅有收取會員會費、捐贈或基金存款利息者,且其財產總額或當年度收入總額未達新台幣一億元以上者,可免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 該局指出,合於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之 ...
www.mof.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