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申請使用易讀標示證明標章者,應為在臺灣銷售之LED燈泡製造商或代理商等合法設立登記之公司或商號,並以易讀標示證明標章專屬設計之圖樣標示於外包裝盒上,詳細使用說明見LED燈泡易讀標示證明標章使用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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