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S 16簡覽 定義 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係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有形項目: 用於商品或勞務之生產或提供、出租予他人或供管理目的而持有;及 預期使用期間超過一期. 認列條件 ...
www.ifrs.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