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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02-財產增加作業流程 -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2、 因採購財產,廠商所提供回饋物應依規定填造財產增加單(取得來源登錄為捐贈)。 3、 取得土地或建物如需依法辦理登記,另依協議價購方式取得不動產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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