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人應連帶負責」之情形,始有成立之可能,如不成立 連帶債務,先為給付之債務人是否將發生終局單獨負責之不公平結果,於探 ... 人係指主債務人與保證人成立連帶債務,縱使連帶保證人 未拋棄 先訴抗辯權,亦不得本於民法第七百四十五條之規定 ...
angl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