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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第一批至第三批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之公私場所

人員條件表內所列條件者,應自各批次原公告日起一年內,檢 具空氣污染防制專責 單位或人員設置申請書及專責人員證書, 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核定。 四、各批次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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