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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問:接獲不起訴處分書,對於不服部分,如何聲請再議 ...

2014年4月28日 - 告訴人接獲本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後,得於七日內以書狀敘明不服之理由,經原檢察官向直接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聲請再議。 資料最後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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