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其實是老娘去年十一月時某一個噗的內容延伸,那天備份的時候發現那個舊噗,想說可以寫成一篇文章來分享一下,畢竟不繼續動的話,我應該會越來越荒廢家裡....(遠目)更何況!這個品牌,是多麼地適合我們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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