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成績之計算 一、第一試占百分之60,第二試占百分之40,合併計算總成績後,配合任用需求,擇優錄取。 二、第二試口試成績不滿六十分者,總成績雖達錄取標準,仍不予錄取。 三、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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