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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監護宣告聲請狀(含說明)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二、受監護(輔助)宣告人於民國年月日,因. ,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 三、相對人目前人在:. 四、相對人已達受監護宣告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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