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規定,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公司、行號等事業單位,為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至僱用員工未滿5人的公司、行號等事業單位及勞保條例第6條第1項各款規定各業以外的單位(如:補習班、診所),雖然不是勞工 ...
www.bl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