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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1-10月核發建築物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概況 - 內政部

2013年12月7日 - 為實施建築管理,以維護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及增進市容觀瞻,建築物非經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不得擅自建造或使用。

www.mo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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