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提案及研討結果 第1號 一、提案機關: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二、法律問題: 甲(個人)對乙(政府機關)依公法上不當得利法律關係,請求返還公法上不當得利新臺幣(下同)3百萬元,惟乙於訴訟上抗辯其對甲有私法上不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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