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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是否依法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足額之全職專責人員。

環保署公告「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之公私場所」詳如附件1.4-1; 環境 保護專責單位或 ... 包括下列員額:(1)具甲級專責人員資格之主管1人;(2)甲級專責 人員1人以上;(3)乙級專責人員1人以上。

proj.ftis.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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