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刊登
  
‧首頁
>
食品餐飲
>
1、被糾正機關:內政部警政署。 - 監察院
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1、被糾正機關:內政部警政署。 - 監察院
於現行警察偵查犯罪規範(八十八年六月十五日修訂施行)第○六○四二、○六○四九 、○六○五一條(本案行為時第一百八十一、一百八十八、一百九十五條)亦有規定。
www.cy.gov.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