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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第八批公私場所應 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 如附表。 二、新設公私場所如同時具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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