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本辦法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三十三條第三項、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 .... 本辦法所稱之訓練分為空氣污染防制、廢水處理及毒性化學物質管理三類專責 人員 .... 運送之運作人,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其專責人員參加前項專責人員在職 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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