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去年底審查考試院預算時,曾通過附帶決議,要求自九十七年度起,司法官、律師考試,應試科目 中之法律科目,試務機關應附發該科全部法律條文供應考人參考。今年元月底,前立委陳明真也率法律系學生代表至考試院陳情,考選部於是召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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