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5年1月1日始,家中如有長期照顧需求者,經由醫療機構成立醫療團隊2位以上醫事人員進行綜合評估認定是否屬24小時照護需求。【巴氏量表評分之分數,僅供作為判別之參考】認定有24小時照顧需求,且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供國內照顧服務資源並媒合本 ...
khd.k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