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辦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3月5 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水污字第10130964700 第一條 為徵收本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以促進污水下水道建 設,並依下水道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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