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雄市政府為核算本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額度,特訂定本基準。 二、本市都市更新事業建築容積獎勵基準,依下列公式核計: F≦F0+ F1+ F2+ F3+ F4+ F5+ F6。 前項公式名詞定義如下: (一)F :獎勵後總容積,其上限依都市更新建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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