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設置AED場所應指定管理員,負責AED之管理;管理員應接受並完成心肺復甦術及AED相關訓練,並每二年接受複訓一次。請問,1、高雄市何處有辦理AED管理員訓練課程或複訓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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