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符合實際作業需要,徵收廢棄物代處理費,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四條第三項及第二十八條第六項訂定本標準。 第二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本府環境保護局。 第三條 本標準所稱廢棄物指廢棄物清理法第二條規定之一般廢棄物及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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