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2年12月23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0920093617號令訂定發布,自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98年7月22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0980063229號令修正發布;並修正法規名稱,原法規名稱為「廢棄物輸出許可審查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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