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民政局組織規程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高市府四維人企字第0990078117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101年12月3日高市府人力字第10131346600號令修正 第 一 條 本規程依高雄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六條規定訂定之。
kpd.k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