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別名稱各校自行調整之)。 教師 教師員額編制 如下: 一、普通班每班教師編制依學校規模大小採八級距: (一)六班以下每班置二人。(二)七班至九班每班置一.九人。(三)十班至十二班每班置一.七五人 ...
law.k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