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內惟埤文化園區特定區都市設計審議授權範圍規定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9月1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 9月17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都三字第0980054583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5點;並自98年 9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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