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罰2萬4千元。而為了方便民眾,公路總局也宣布,從今天31號開始,到期的罰單繳交期限可以多延長15 天。 駕駛惡意變換車道,意外就這樣發生了。逼車、任意變換車道,或是故意緊急煞車,在4月1號開始,機車最重罰1萬8,汽車可罰2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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