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新制為內政部於民國98年10月30日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公告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於民國99年05月01日正式施行,修正重點包括增訂契約審閱期不得少於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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