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留守業務草創於民國15年11月,由軍政部陸軍署成立卹賞科主管軍人撫卹開始 實施,國防部於民國49年7月16日編成「留守業務署」,隸屬聯合勤務總司令部。 後於民國95年因應國軍「精進案」組織再造,改隸國防部後備司令部並更名為「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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