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非都市土地申請作休閒農業設施所需用地變更編定審查作業要點」於88年9月18日依據當時「休閒農業輔導辦法」(目前已修正為「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四項規定,公布施行後,復於92年4月10日辦理第一次修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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