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善用網路科技,迅速、有效解決民眾問題,加強服務,疏減民怨,提高行政效率。 二、 依據: 行政程序法及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 三、 範圍: 凡民眾經由本所網站信箱或主任信箱留言均屬之。
www.cc-land.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