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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官司不宜爭辯 - 香港法律大全

離婚必須經法院頒佈離婚令才告有效,沒有一個更簡單快捷方式來解決。 不想上法庭的原因是希望省卻律師費,因為雙方即使沒有任何爭辯,各自也得要付八千至一萬元的律師費,結婚的時要大宴親朋,又要給新娘家人禮金,花費十分鉅大,離婚何嘗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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