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大陸配偶的大陸父母來臺探親的問題,陸委會已進一步協調移民署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相關規定,於100年5月26日起放寬大陸配偶經許可在臺灣地區依親、長期居留其父母得申請進入臺灣地區探親,停留期間不得逾3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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