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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資產管理公司處理金融機構不良債權課稅釋例

附錄 P5-4 釋例五 債務人以120 萬元代價向甲購買土地,並以該土地為擔保,向金融機構借 款100 萬。嗣後因債務人逾期還款,金融機構將該筆不良債權出售予 資產 管理公司,售價為60 萬元。 資產管理公司取得該筆不良債權後,即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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